
近日
安徽省明光市法院
开庭审理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
致3死6伤的案件
车主因犯失火罪
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
事件回顾
2018年5月21日18时许,纪某某骑电动车至该市某小区其父母家,他将电动车停放在其父母所居住的单元楼楼下,后从其17楼父母家厨房窗户垂放电线至一楼给其电动车充电。
次日1时许,该车充电位置起火,进而引发火灾,小区7号楼17楼住户冯某某、陈某某逃生时坠楼身亡,住户付某某被烧伤经医治无效死亡,另有6名住户不同程度受伤,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万元。
2017年年底公安部曾紧急下发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,其中提到,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,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。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、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