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年来,由电动车在楼道或家里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,严重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为避免发生悲剧,最近,广东省发布新规,自7月1日起,在楼梯间为电动车充电将被罚款,个人更高罚1000元,单位更高处罚5000元。
数据显示,目前,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2000万辆,在2021年全国已发生的9500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中,广东占比超过12%。由于户外充电桩不足、充电价格不均等原因,入户充电现象依旧普遍,“人车同屋”的火灾风险高。
由于市场监管还不到位,入楼入户存放和充电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,所以导致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,给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,一旦电动车发生火灾,产生的烟气会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,以及氯化物等高温有毒气体,并且在短时间内会迅速蔓延,非常容易造成人员伤亡。
——龙湖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 刘菲
为此,日前,我省发布了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〉办法》,办法明确,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、充电场所,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,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。对已建好的小区,办法提出,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,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、充电场所;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,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。对此,不少市民表示支持。
电动车去楼上充电,容易诱发事故,电梯也不能上,主要是因为电梯是载人的,电动车应该停在地下车库,不能上楼。
——市民
该放在什么地方,每个小区都有规划的,就应该放在那,免得发生一些事故而影响了其他居民。
——市民
办法明确,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,或者为其充电。违者将被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单位,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,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。
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不可以在室内的楼梯间、楼道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这样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和充电,也严禁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。同时,物业管理方应该设置独立的电动车停放点,并且按照消防的规范要求,来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和设置消防设施,配备灭火器材,同时需要有专人来进行看管,确保安全。
——龙湖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 刘菲